一 、
(一)招生专业及初定计划(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 | 层次 | 计划 |
本科 | 60 |
(二)招生省份和各省初定计划数(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省份 | 计划数 | 备注 |
湖南 | 15 | 组织专业校考 |
浙江 | 10 | 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
江苏 | 10 | |
湖北 | 10 | |
安徽 | 10 | |
江西 | 5 | |
总计 | 60 |
二、 湖南省专业校考具体事宜
(一)考点及时间安排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月16日-17日 | 1月18日 |
(二)报名方式
我校校考只接收湖南省音乐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报名考试。其余根据湖南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方式执行。
(三)考试方式
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
考试内容如下:
1.视唱练耳作品1-2首;
2.声乐作品或器乐(包含钢琴或其他乐器)作品自选1首;
3.加试选项:声乐的考生加试器乐作品1首,器乐的考生加试声乐作品1首。
考试总计时长不超过5分钟。
成绩比例:视唱练耳满分为15分,声乐作品演唱或者器乐作品演奏满分为75分,加试成绩满分为10分。
(四)专业合格分数线划定
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不超过4:1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3月31日前通过
三、录取原则
(一)报考我校的浙江省音乐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浙江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
(二)报考我校的外省音乐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该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三)报考我校的湖南省音乐考生(使用校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湖南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湖南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3.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
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44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4.4×50%。
四、
(一)
近年来学院在学科建设上异军突起,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社科
学院拥有国内外一流水准的演奏家、歌唱家、
乐团的民乐团队近年来曾多次参加各种国际音乐节演出和国际音乐比赛,先后获得过第34届波兰比得哥什国际音乐比赛并列第二名和波兰政府文化与社会遗产部大奖、2012年第七届莫斯科“现代艺术与教育”国际音乐比赛“世界民族乐器与吉他”组三等奖等奖项。乐团师生在过去几年里先后三次登上央视舞台,并远赴加拿大、韩国、法国巡回演出,多次举办国际声乐比赛和国际声乐大师班,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在对外合作与交流方面,学院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荷兰、波兰、韩国、日本、越南等国以及我国台湾
其中,与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中阿肯色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波兰克拉科夫
(二)
本专业拥有一支富有教学经验、责任心强的骨干
本专业拥有设备先进的小音乐厅、实验剧场、实验琴楼、音响视听实验室、数码钢琴教室、MIDI
专业教学中十分重视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课堂教学及各种课外演出实践和观摩等活动,培养学生成为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的音乐艺术人才,学院下设
2013年成功举办具有国际威望的意大利“拉菲尼契”国际声乐比赛中国选拔赛,2014年成功地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声乐大赛,2015年成功举办“国际学术季”。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为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
五、附则
(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规定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
(三)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现行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招生咨询电话:0574—87600233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