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浙江省2017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规定,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应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选拔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206人,其中文史类75人,理工类26人,经管类60人,法学类10人,艺术类35人,具体如下: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英语 要求 | 备 注 |
文史 | 01 | 汉语言文学 | 30 | 48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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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02 | 公共事业管理 | 15 | 48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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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03 | 行政管理 | 15 | 48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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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04 | 社会工作 | 15 | 48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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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 05 | 轻化工程 | 20 | 5500 | 无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染整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染织艺术设计的考生可报考。 |
理工 | 06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6 | 4800 | 无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硬件与外设、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管理、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游戏软件、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管理、信息技术开发与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的考生可报考。 |
经管 | 07 | 工商管理 | 30 | 4800 | CET三级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经济管理、经济信息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商务经纪与代理、合作社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营销与策划、医药营销、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商务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移动商务、旅游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考生可报考。 |
经管 | 08 | 公共事业管理 | 15 | 48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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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 | 09 | 行政管理 | 15 | 48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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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10 | 社会工作 | 10 | 48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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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 11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营销方向) | 35 | 10350 | 无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服装设计、服装工艺技术、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的考生可报考。 |
注:按照《浙江省2017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的对应关系,确定录取类别及对应的高职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二、报考条件
1、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三、报名与填报志愿
按照《浙江省2017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zjzs.net/)报名和填报志愿。
四、统一考试
1、考试科目:
招考类别 | 考试科目 |
文史、法学、教育、艺术 | 大学语文、英语 |
理工、经管、农学、医学 | 高等数学、英语 |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4月16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
五、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2、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厅学生处于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省物价局批准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其它
1、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寄送至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档案材料应包括:考生高考录取档案及高职高专学习期间的档案。
2、为做好我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全程参与监督,同时自觉接受考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招生录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我校特设立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3.联系方法: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43333
交通路线:地铁:文泽路站(A出口);公交:B支4、K320可达。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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