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 |||
二、院校国标码 | 10343 | ||
三、校址 | 茶山校区: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高教园区; 学院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68号。 全日制本专科新生在茶山校区。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本、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为负责人,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学校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公共外语课语种为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色觉异常的考生不能录取到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调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进档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全国其余省份的考生,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5以内。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四)经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社保厅、财政厅批准,学校承担面向浙江省部分县(市、区)的基层卫生人才 (五)报考 (六)学校对华侨、港澳台 (七)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 (八)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本专科招生网查询。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标准 | ||
住宿费标准 | 1200-1600元/学年,具体按住宿条件及省物价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学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电话:0577-86699361。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电话:0577-86689885 传真:0577-86689900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被录取的新生,须持《 (二)学校设有本科生转专业制度,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同时提供辅修专业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