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当年学测,且成绩在语文、数学A、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凡通过台湾学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应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科能力测验相关档案资料,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
四、资格审查与综合
(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名系统上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的后续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录取环节。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综合
我校综合
五、录取原则与录取安排
(一)录取原则
我校将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测成绩和综合
(二)录取安排
我校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三)征集志愿安排
如果首轮录取未满,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校将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并通过报名系统于6月21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体检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六、收费标准
台湾免试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约6000至6900元人民币/学年·人。台湾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台湾和温州的各项费用自理。
七、入学要求
录取学生须持《
新生入学后,根据高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联系单位:
联系人:方老师
邮递区号:325035
电邮地址:zsb@wmu.edu.cn
九、附则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我校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