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等程序,现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注:拟录取的考生如不能按期毕业将取消正式录取资格。公示期即日起至6月25日结束。如有异议,请致电:0577-86689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