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事关退役大学生士兵切身利益,对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任分工,并加强沟通协作,统筹推进免试专升本各项工作。各招生院校要成立学校免试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规范招生管理。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免试专升本实施办法和招生简章。要统筹做好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停止执行荣立集体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在招生高校录取中的优惠办法。
三、优化招生服务。各地各高校要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免试专升本政策宣传咨询力度,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全面准确解读免试专升本实施办法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做好涉考防疫综合保障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健康。
四、严肃考试招生纪律。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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