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的规定,学校拟录取500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学生入学报到时,无法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第一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现将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20032,传真:0571-88320501。学校纪检办监督电话:0571-88320102。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的规定,学校拟录取500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学生入学报到时,无法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第一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现将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20032,传真:0571-88320501。学校纪检办监督电话:0571-88320102。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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