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计分方式、考试内容:
音乐类:总分600分,其中形象占20%、主项占80%,面试无复试。
舞蹈类:总分600分,其中形象占20%、剧目及技术技巧展示占80%,面试无复试。
录取规则:
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综合总分按文化占30%、校考专业成绩70%计算。〔注: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市、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省(市、区)统考(无统考或有统考没强制要求除外)及校考合格〕;若综合总分相同,则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
校考计分方式、考试内容:
音乐类:总分600分,其中形象占20%、主项占80%,面试无复试。
舞蹈类:总分600分,其中形象占20%、剧目及技术技巧展示占80%,面试无复试。
录取规则:
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综合总分按文化占30%、校考专业成绩70%计算。〔注: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市、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省(市、区)统考(无统考或有统考没强制要求除外)及校考合格〕;若综合总分相同,则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
扫码下载APP
手机扫一扫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