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什么性质的学院?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在哪一批次?
答: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1998年12月经原江苏省教委批准,由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扬州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设置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独立学院。学院充分依托扬州大学百年学府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质的教育资源办学,拥有历史悠久、相互独立的校园和完善的教学生活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招生录取、收费标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等均按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统一规定执行。毕业生享受普通高校毕业就业政策。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批次的设置如下:
省份 | 科类 | 批次 |
江苏省 | 艺术类 | 提前民办及独立(本科)第1批 |
文史类、理工类 | 普通类本科批三批 | |
浙江省 | 艺术类 | 艺术第二批 |
文史类、理工类 | 文理科第二批 | |
福建省 | 艺术类 | 艺术本科批B |
文史类 | 本科二批 | |
安徽省 | 文史类、理工类 | 文理科本科三批 |
山东省 | 文史类、理工类 | 本科二批 |
山西省 | 文史类、理工类 | 本科二批C |
河南省 | 艺术类 | 提前批艺术本科B段 |
文史类、理工类 | 本科三批 | |
黑龙江 | 文史类、理工类 | 三批本科 |
湖北省 | 艺术类 | 艺术本科(三) |
文史类、理工类 | 第三批本科 | |
湖南省 | 艺术类 | 本科三批(A) |
文史类、理工类 | 本科三批(A) | |
江西省 | 文史类、理工类 | 第三批本科 |
陕西省 | 文史类、理工类 | 三批本科 |
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进校后可以申请转专业么?
答: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我院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艺术类专业学生除外),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对转入专业有一定志向和爱好的学生,可以于入学后第二学期在同一批次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通过学院的考核、批准后,转入申请的专业学习。
我院艺术类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和爱好,在入学后第二学期通过考核、批准,选择专业方向,从二年级按专业方向组织教学。
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办法?
答: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证书;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问:江苏省考生报考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什么?
答:根据《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我院普通类各专业对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 1合格。普通类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即一门选测科目为历史的为文科类专业,一门选测科目为物理的为理科类专业,对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详见省考试院印发的《招生考试报》)。建议考生在填报我院志愿时,应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特长和就业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专业。
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新生的住宿条件及公寓管理情况怎样?
答: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现有学生宿舍15余幢,目前正筹备新建3幢宿舍楼,共计8万平方米,分布在3个校区,其中公寓化标准宿舍7.8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配有热水器,可以满足大学生的住宿要求。
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切实履行“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的承诺,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管理,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经常开展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积极营造浓郁的育人氛围,为学生创造整洁、文明、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的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如何规定的?
答:我院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将一学年的全部学费和住宿费缴齐。根据苏价费[2000]160号、苏价费[2007]164号、苏价费[2010]305号批文,普通类本科专业收取学费13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收取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教材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收取,多退少补。
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情况如何?
答:我院奖助学金情况: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荣誉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奖励面达30%以上,年发放金额640余万元。
勤工助学情况:年发放金额50余万元。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出资,学生就读学校确定贷款申请资格,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代理放款的信用助学贷款。录取的新生,并获得生源地贷款资格的学生,持生源地贷款所需的材料,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贷款手续。
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近三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我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以学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分年级分阶段实施全程就业指导,突出创业教育与实践,推进校企合作和国际合作,加强招生、培养与就业的联动,不断推进学生就业能力建设。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显著,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都保持在97%以上,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协议就业率保持在88%以上。学院连续第七次被表彰为“扬州大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成为扬州大学首批“创业教育示范学院”。广陵学院的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招生咨询及联系电话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
电话:(0514)87352109、87353107、87994013
传真:(0514)87994013
网址:
E-mail:glzjb@y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