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需持下列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1、《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
2、党团组织关系。党的组织关系由基层党委,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经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转至中共扬州大学党委组织部(扬州地区考生党的组织关系,由基层党委,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直接开具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扬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团的关系通过《团员证》由当地团委转入扬州大学团委。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版照片15张。
4、个人档案。录取新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所在中学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档案材料。
5、《户口迁移证》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常(暂)住人口信息表》。按公安机关的要求,新生户口迁移与否遵循自愿原则,迁移户口的学生入学报到后,凭《户口迁移证》一次性办理,户籍代办费由公安机关另行收取,中途不再办理迁移手续。
无论是否迁移户口,均须填写《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常(暂)住人口信息表》(见附件3)。
6、以上材料,报到时统一交至班主任。
二、报到注册:
1、2010级新生报到时间为:2001年9月12日。
2、新生须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和规定携带的证件(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不宜提前或滞后,以免增加分散报到带来的不便。
3、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三天者需提供有关证明。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后,领取校徽、学生证,并可于2010年12月在全国普通高校学籍查询系统(http://xjxl.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信息;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生活用品:
为方便新生,学生公寓(宿舍)生活用品由学校集中招标,学生自愿购买,保证质量,学生生活用品详见《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0年学生公寓生活用品配置清单》(见附件2)。
四、入学缴费事项:
1、各专业应缴费用详见《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0级全日制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1)。
2、根据学校规定,我校学生全面实行银行代理收费。请详细阅读《储蓄卡使用说明》,依照办理存款手续,并及时更改储蓄卡密码。
3、请新生保管好存款凭据,以便需要时查对。
五、报到地点、联系电话和交通指南:
1、报到地点: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江阳路南校区: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2、联系电话:0514-87997337、87978108、87994013、87994016
3、交通指南: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新生报到交通示意图
(1)自驾车(报到当天,请服从学校统一指挥,到指定地点停车):
扬州东出口——江阳路——广陵学院江阳路南校区;
扬州南出口——扬子江路——江阳路——广陵学院江阳路南校区;
扬州市区出口——江阳路——广陵学院江阳路南校区;
扬州北出口——扬子江路——江阳路——广陵学院江阳路南校区;
扬溧至宁通——扬州南出口——扬子江路——江阳路——广陵学院江阳路南校区;
扬州瓜洲出口——沿江公路——扬子江路——江阳路——广陵学院江阳路南校区。
(2)乘车(报到当天,我院有专车接站):
火 车 站:乘22路公交车至“汽车西站南”下,转乘8、37、101、102、201、208路公交车至江阳路南校区下,下车后向西50米到北门。
汽车西站:“汽车西站南站台”乘8、37、101、102、102、201、208路公交车至江阳路南校区下,下车后向西50米到北门。
汽车东站:乘101路公交车至江阳路南校区下,下车后向西50米到北门。
六、安全须知:
新生报到时,务请看好所带行李,切勿将行李交给无“迎新工作人员”标志的陌生人看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七、重要说明:
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学校应随《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发《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但各省、市(自治区)执行方法不一致,凡收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的新生请按第一条规定执行,未收到的则不执行。
附件:
1、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0级全日制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
2、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0年学生公寓生活用品配置清单
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常(暂)住人口信息表
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二○一○年八月
附件1: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0级全日制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号 | 收费项目 | 元/生 | 备注 |
1 | 学费 | 普通类:13000 艺术类:15000 | 具体标准已随各省市区招生 计划同时公布。 |
2 | 学生公寓楼住宿费 | 1100-1300 | 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 |
3 | 书本讲义代办费 | 400 | 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
4 | 学生生活用品代办费 | 350 | 统一预配,不要可退; 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
5 | 体检费 | 20 | |
6 | 预交伙食费 | 100 | |
7 | 大学生参加城镇 居民医疗保险费 | 四年制本科:120 | 自原参保,不保退款 |
五年制本科:150 |
注:1、扬州大学广陵学院财务办公室电话号码0514-87993935
2、上述费用均通过龙卡收取,请同学们对照有关标准,作好缴费准备
3、 1-2项按年收取,第3-4项预收,5-7项一次性收取
附件2: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0年学生公寓生活用品配置清单
序号 | 品名 | 规格要求 | 数量 |
1 | 盖胎 | 2100mm×1500mm三级梳棉胎,重2KG,纱,布套袋 | 2 |
2 | 垫胎 | 2000mm×90mm三级梳棉胎,重2.5KG,纱布套袋 | 1 |
3 | 被套 | 2200mm×1500mm全棉(30支纱), 经纬密度6868,平纹,开口为1000mm白色拉链(印字、编号) | 2 |
4 | 枕套 | 660mm×460mm,开口为白色通链,15mm 缝边 布料同被套(印字、编号) | 2 |
5 | 床单 | 2100mm×1100mm,全棉,经纬密度10858(21支) 独幅斜纹(印字、编号) | 2 |
6 | 蚊帐 | 1950mm×900mm×1700mm,叠门宽度400mm | 1 |
7 | 枕心 | 600mm×400mm,白色涤棉面料,PP棉填料,重600G | 1 |
8 | 床席 | 1950mm×850mm(1950mm×800mm),草高≥1100mm, 一级,塑经70-72根,PVC塑边,净重≥1.34KG | 1 |
9 | 枕席 | 620mm×480mm,PVC塑边,通带 | 1 |
10 | 面盆 | 塑料Φ360mm | 1 |
11 | 脚盆 | Φ420mm,塑料一等品 | 1 |
12 | 牛津包 | 850mm×450mm×400mm(印字) | 1 |
13 | 热水瓶 | 8磅, 塑料一等品,瓶胆甲级 | 1 |
注:1、棉胎、被套、床单等质量要求执行DB32/T525-2002标准;
2、被套、枕套、床单三件套,印染花纹及颜色相同,统一指定。
附件3: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常(暂)住人口信息表
户口迁移:是、否
姓 名 | 性别 | (照片张贴处) (1寸,黑白、彩色均可) | ||||||||
曾用名 | 民族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出生地 | ||||||||||
籍 贯 | ||||||||||
文化程度 | 宗教信仰 | |||||||||
婚姻状况 | 兵役状况 | 身高 | 血型 | |||||||
学 院 | 专业 | |||||||||
班 级 | 学号 | |||||||||
身份证号码 | ||||||||||
原户口详址 | ||||||||||
社会关系 | 姓名 | 称谓 | 住址或服务处所 | |||||||
社会关系一 | ||||||||||
社会关系二 | ||||||||||
填写说明:
1、迁移户口的同学在右上角户口迁移“是”上打“√”;不迁户口的同学在“否”上打“√”;
2、籍贯是指祖父长期居住地;
3、社会关系一填写父亲或母亲,社会关系二填写与自己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其他亲戚,如伯、叔、舅、姑、姨等;
4、本表中班级、学号不清楚的暂时不填,报到时填写,其他均须填写。血型不清楚的,请到正规医院化验;
5、本表在入学报到时交到“户口办理处”。迁户口的与《户口迁移证》一并交,不迁户口的,单交此表;
6、毕业离校时户口一并迁离。
附件4: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身份证号 码 | 政治面貌 | 入学前户口 | □城镇 □农村 | |||||||||||||||||
家庭人口数 | 毕业学校 | 个人特长 | ||||||||||||||||||
孤 残 | □是□否 | 单 亲 | □是□否 | 烈士子女 | □是□否 |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区号)-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
签章 | 学生 本人 |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民政部门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区号)- | ||||||||||||||||||
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开学后交给所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