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江学院在录取过程中,充分尊重每个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
2.实行“院校专业组”高考改革省份且第一至第五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三江学院的考生、“综合类(3+3)”高考改革省份且第一至第五专业志愿填报三江学院的考生;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A志愿(首位置)填报三江学院的考生,第二学期末转专业时,完全满足学生转专业申请。其中,河北、辽宁两省考生只要填报三江学院,第二学期末转专业时,完全满足学生转专业申请。
3.考生申请转专业须符合上级有关转专业的政策规定,未有违纪处分。以上政策适用于2021级新生,由三江学院招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