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专业在普通类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选测测试科目需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必修测试科目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 | ||||||
26-32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 ||||||
33-35专业在高职(专科)注册入学批次录取,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的普高考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
注:以上专业均面向江苏省招生,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江苏招生考试(2017计划专刊)》 |
1-25专业在普通类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选测测试科目需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必修测试科目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 | ||||||
26-32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 ||||||
33-35专业在高职(专科)注册入学批次录取,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的普高考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
注:以上专业均面向江苏省招生,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江苏招生考试(2017计划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