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江苏省外)
学校代码:11051(院校国标)
院校省际代码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院校名称: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招生省份: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海南省、贵州省、青海省
一、学校介绍
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1.5亿元,有12个二级学院(部)。学校是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江苏)研究基地、国家
学校设有镇江市经济研究中心、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镇江分院、全面素质教育研究所、吕凤子文化教育思想研究所和赛珍珠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并与韩国牧园大学、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台湾环球科技大学等学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按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学生可以在第三学年自愿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转入全日制本科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本科院校毕业文凭。还可在第二学年报名参加“专接本”考试,通过者第三学年开始在本校学习二年,合格者取得本科文凭。
二、招生条件
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海南省、贵州省、青海省内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
三、招生计划
四、录取原则
1.按照各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2.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3.艺术类专业普通专科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
4.对进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5.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参照生源所在省内高校艺术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2.住宿费:标准为每生800元/生•年。
3.学校提供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七、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并上报有关部门。
八、其他说明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
九、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212028
2.咨询电话:0511-88965837、85752330、88962859(传真)
3.镇江高专招生信息网://zsw.zjc.edu.cn/
4.电子邮箱:gzzb@zj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