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高职扩招工作专项实施方案》。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苏教职〔2019〕9号)和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19〕1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学校依山建校,藏秀聚才。学校传承吕凤子先生“崇爱尚美”的教育思想,至今已有百年办学历史,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突出亲情服务,全面关爱学生,形成了“人文素养+职业能力=可持续发展素质”的办学特色。
二、招生对象
1、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江苏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及待业人员等。
2、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对象限江苏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截止到2019年6月1日)。学前教育专业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统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护理专业招生对象限江苏省户籍,取得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认可的省内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拟招生人数 | 教学地点 | 学费标准 |
1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150 | 镇江高专学府路校区 | 4700元/生.年 |
2 | 护理 | 620201 | 150 | 镇江高专润州校区 | 6200元/生.年 |
3 | 眼视光技术 | 620407 | 150 | 丹阳万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 5300元/生.年 |
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60702 | 50 | 镇江高专学府路校区 | 5300元/生.年 |
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100 | 镇江高专学府路校区 | 5300元/生.年 |
四、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采用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学前教育专业由镇江市教育局组织统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报名时间确定为10月8日-14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为https://szbm.njcit.cn/,考生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并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
2、现场确认
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及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或在镇江务工证明(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历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如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从业经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用于现场身份确认和综合素质评价。
五、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自主选择一所院校报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六、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对不同类型的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总分200分。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招生类别按专业以1∶1的比例分别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线。
七、日程及地点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2019年10月8日-14日 网上报名 https://szbm.njcit.cn
2019年10月15日-20日 现场确认 镇江市学府路61号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学府路校区
2019年10月21日-22日 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0月23日-24日 体检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上旬 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1月中旬 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八、学籍管理、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九、学习形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单独编班(选课),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实行走读制、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创新教学组织形式,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企业学习、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等模式。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
十、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招生报名,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3、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镇江高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申诉方式:
1、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511—88962286
2、信函举报
通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邮编:212028
3、网上举报
电子邮箱:jw@zjc.edu.cn
本章程具体内容,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具体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11-88962859、88911067、88965837
学校网址:http://www.zjc.edu.cn/
地址: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联系人:,邮编:212028
招生办网址://zsw.zjc.edu.cn/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