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我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提前招生的考生均需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且取得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部10门科目的成绩。
二、选拔方法
普通类考生采用“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的考核方式。
报考提前招生的考生均需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且取得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部10门科目的成绩,1门“合格”折算10分,1门“不合格”折算5分,计入总分。
校测由我校自行组织,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1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15 |
2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5 |
3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5 |
4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5 |
5 | 600112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15 |
6 | 600401 | 民航运输 | 15 |
7 | 600405 | 空中乘务 | 15 |
8 | 600407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 15 |
9 | 600406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15 |
10 | 600408 | 机场运行 | 15 |
11 | 600415 | 航空物流 | 15 |
12 | 600412 |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 | 15 |
13 | 540502 | 工程造价 | 15 |
14 | 540104 | 建筑室内设计 | 15 |
15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15 |
16 | 600602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15 |
17 | 6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15 |
18 | 610102 | 应用电子技术 | 15 |
19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5 |
20 | 630302 | 会计 | 15 |
21 | 630503 | 国际商务 | 15 |
22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15 |
23 | 630701 | 市场营销 | 15 |
24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15 |
25 | 630801 | 电子商务 | 15 |
26 | 630903 | 物流管理 | 15 |
27 | 540406 | 消防工程技术 | 15 |
28 | 560610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15 |
29 | 600302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15 |
30 | 670410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15 |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确认。
凡报名参加我院提前招生的考生,采用网上报名及确认的方式。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资料并支付相关费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志愿。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1日。
3、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我院时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时间
面试类型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成绩公布时间 |
第一轮(一志愿考生) | 3月20日 |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 4月5日前 |
第二轮(二志愿考生) | 4月17日 |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 4月20日前 |
2、面试内容: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及心理健康等基本素质测试。
3、在报名和考试等时间安排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以学院招生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录取规则
1、录取控制线由我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成绩和报考人数进行确定。
2、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科目数量”顺序;进行排序后择优录取。
七、加分政策
1.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如加分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21年招生政策为准。
八、学历证书
我院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九、收费标准
1、 文科类:12000元/年,理科类:14000元/年;
住宿费: 1200元/人/年。
2、收费按照苏价费【2013】154号文件规定执行;
3、退费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政策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000元/年。
3、学院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奖励额最高可达10000元。
4、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300-4300元/年;
5、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家庭所在地申请最高8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十一、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十二、监督机制
1、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监督电话:0519-85132710
十三、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国标13105 、省标1965
学校全称: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统招大专
校 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1号
网 址:http://{域名已经过期}
电 话:0519-85132710
传 真:0519-85132767
邮 编: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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