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13:00——15:30
考生可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在开考1小时后可交卷。
2.考试科目:素描,(4K纸学校考试时统一发)
3.考试地点:金海路2727号(具体安排抽签后定)
4.考试位置:考生进入考场后,凭考生身份证到监考教师处进行座位抽签,按照抽签号到指定考场入座。未经监考教师同意,考生不得变动考试位置,不得随意走动和离开教室,否则按违规论处。
5、.意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须携带画夹或画板、铅笔或木炭铅笔(自选)及相关的文具用品。
(2)考生领到试卷后,在非作画面(反面)用钢笔或圆珠笔签写考生本人姓名,以便监考教师进行核对。
(3)画卷正反面不得用线条、明暗、色彩做任何与考试要求无关的记号;不得在画卷上打格子;除指定位置外,考生不得在其他任何位置签名或书写文字,否则作废卷论处。
(4)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照相机、摄像机、寻呼机、MP3、MP4等影像通讯电子设备和其他拍照设备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用手机等照相设备拍摄画卷。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带入考场或违规使用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考生不得将画架、小板凳、九宫格、放大尺、拷贝纸(包括草稿纸)、电吹风、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废旧报纸等)带入考场,已带来的一律交监考教师统一保管。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的,一律按违规论处。
(6)考试期间考场内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帮他人绘画,更不得调换、抄袭他人画卷,违者按作弊论处。
(7)考生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待监考教师收取画卷并核对座位号、姓名后,方可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