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录取 人数 | 专业 | 文化 (高考成绩) | 合成总分最低分 |
最低分 (对应文化分) | 最低分 (对应专业分) | |||
设计学(本科) | 133 | 300.4 (402) | 275 (383) | 584.3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 51 | 290.8 (380) | 296 (351.4) | 573 |
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艺术类本批报考资格,本科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50分(含50分)以上,文理兼收。
2、录取时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文理考生均按其录取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上海考生取得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50分(含50分)以上,直接录取。
4、上海考生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前800名、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不再进行成绩排序,单科不限,直接录取。
5、上海考生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前1500名、单科不限,文化和专业合成总分达到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优先录取。
6、录取总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X高考文化成绩。
7、鼓励各美术特色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校长推荐考生经我校专业测试,录取时可享受10-20分的专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