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提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学生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入场。
2.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有关证件放在桌面以备监考人员检查。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我校现场提供)。
3.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原则上考生中途不能离场,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场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在交回试卷、答题卷后方可离开。
4.考生须自带蓝色或黑色水笔(或钢笔);严禁携带资料、草稿纸入场;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5.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
6.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人员回收试卷、答题卷等并清点无误,宣布考生可以离场时,方可离开考场。考生将试卷、答题卷等带出考场的,按违纪处理。
7.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