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浦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下盐路2888号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2年我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招生专业及计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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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通过云南省2022年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的保山市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生须已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各科有效等第成绩。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新生入学后,我校将组织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一、测试办法 | 测试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网络远程面试)”评价方式,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科等第量化分数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职业适应性测试(网络远程面试)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定测试单位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 ||||||||||||
十二、录取规则 | 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11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分数与职业适应性测试(网络远程面试)的相加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减免 | |||||||||||
住宿费标准 | 减免 | ||||||||||||
十四、资助政策 | 对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录取的学生,我校将减免其在本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和住宿费,并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优先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此外,这些学生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4189228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cp.edu.cn 学校官网招生专栏:www.scp.edu.cn/list.aspx?nid=24&cid=125 咨询电话:021-68159169、021-64473037 | ||||||||||||
十七、其他须知 | 1.考生可于2022年4月30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对预录取考生,我校将于2022年暑期办理完成投档录取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被本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试点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3.本章程由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