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1 阅读量:6685]
各试点高校、设区市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
高职提前招生是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试点高校是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方案须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设区市考试招生机构要依法依规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属地高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试点工作安全、平稳。
二、从严实施过程管理,全力保障公平公正
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的工作规范,落实落细过程管理。要科学合理确定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核程序,严格审核考生的身份、学籍、高考报名等信息,并及时公布审核结果,不得降低报考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要按照国
三、优化完善招考方案,提升人才选拔质量
试点高校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公正、兼顾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综合测评方式和内容,强化对学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突出对学科特长、核心素养、创新潜质和职业性向等方面的考查。凸显职业
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试点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平稳推进、分类指导、科学施策、确保公平的原则,彻底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及时整改完善。涉及招生办法、措施完善调整的,要加强风险分析,借鉴同类高校的调整经验与风险化解策略,应对举措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切实跟进舆情监控预判。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考生参加综合素质
五、大力加强宣传解读,精心做好考生服务
试点高校要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特别是政务新媒体,采取答问、图解、
六、加强过程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由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2月29日
附件1
2024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附件2
2024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人 | 完成时间 |
1 | 考生报名 | 试点高校 考生 | 不晚于4月21日 |
2 | 组织综合素质测评 | 试点高校 | 不晚于5月5日 |
3 | 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 试点高校 | 5月7日前 |
4 | 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7日 8:30—17:30 |
5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9日 8:30—17:30 |
6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10日 8:30—17:30 |
7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11日 8:30—17:30 |
8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12日 8:30—17:30 |
9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13日 8:30—17:30 |
10 |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 试点高校 | 5月14日 8:30—17:30 |
11 | 结束网上录取 |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 5月16日 |
12 | 公示录取名单 |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 5月17日—30日 |
13 |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 5月31日 |
14 |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总结 |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 9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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