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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来源: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937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58号

三、招生层次

专科

四、办学类型

R普通高等学校

R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R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院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4年我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

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港口与航运管理

16人

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

17人

电气自动化技术

17人

小计

5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院202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将按照本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3月23日(星期六)上午统一测试,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本院官网、准考证。

十二、录取规则

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等级进行折算。每门科目的等级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每门满分70分,共计210分。

相应折算分如下:

A+

A

B+

B

B-

C+

C

C-

D+

D

E

70

67

64

61

58

55

52

49

46

43

40

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

录取依据的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满分为410分)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每门科目等级均应在D以上等级(含D等级)方可录取我院。

2.专业录取:以录取依据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生计划数 1:1 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依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如考生所填专业均未录取,对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我校未满专业,对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将退档。

3.当合成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中数学、英语、语文单科成绩,如再同分,比较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4.征求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5.凡有缺考者、考试违纪者一律不予录取。

6.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取得奖项的折算分,考生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直接计入录取总分。

项目名称

颁证机构

加分值

1.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一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上海市教委、团市委

5

2.高中阶段获得区(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区教育局、团区委

3

3.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优胜奖(含)以上获得者

人保局及相关单位

5

4.全国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优胜奖(含)以上获得者

人保局及相关单位

3

5.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常规赛项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个人)

国家教育部

5

6.上海市“星光计划”中职组项目一等奖获得者(个人)

上海市教委等

3

7. “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挑战杯-彩虹人生”上海市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中职组)一等奖

团中央、团市委

3

8.各类体育项目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

国家体育总局

3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费75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 14元/位,专业考试费 26元/科 沪价费〔2006〕5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院还设立学生学期奖学金。我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021-5058237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官网:www.sma.edu.cn招生信息网: http://www.sma.edu.cn/col/col12026/index.html

咨询电话:021-58317836

十七、其他须知

1.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2.志愿填报、网上缴费、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上海市教委相关通知和我院招生信息网。

3.本章程由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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