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
1. 公示时间为: 2021年7月20日至7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我校
2. 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专项测形式、时间另行通知,请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2021年7月20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
1. 公示时间为: 2021年7月20日至7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我校
2. 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专项测形式、时间另行通知,请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2021年7月20日
扫码下载APP
手机扫一扫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