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19〕10号),结合我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章程》,现就第四轮仅面向我市户籍2019年退役的退役军人高职扩招工作(以下简称,第四轮扩招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第四轮扩招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10月25日-12月20日,只针对2019年退役的军人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本部);
重庆市江北区港安二路曙光都市工业园E区,曙光学院(二级学院)。
二、报名手续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
1.考生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力证明(同等学力者应为初中毕业3年及以上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和《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考生自行下载,提前填写并经相关部门签章,考生号暂不填);
2.须持有2019年《退出现役证》,并具有我市户籍(提供本人户口簿)。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测试及录取
测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将在2020年1月报名资格审核完成后进行。
(一)测试安排
测试内容将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能力、专业兴趣、职业取向、文体特长及动手能力等。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考。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录取安排
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录取工作再行具体安排。
四、注意事项
(一)身份界定有疑问的可咨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二)第四轮扩招免予收取报名考试费,相关学费减免、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我院没有相关交通、生活等补贴性资助政策;
(三)我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进行招生宣传、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任何以降低学费或免收学费等形式,骗取考生及家长高额费用的,均属于严重扰乱正常的招生秩序,请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其他事项按《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章程》执行。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
附件:
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
考生号 | 姓名 | 照 片 | ||||||
报名身份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考生简历 | 起始年月 | 终止年月 | 工作、学习单位 | 担任职务 | 证明人 | |||
① | ||||||||
② | ||||||||
③ | ||||||||
特长、奖励及处分: | ||||||||
自我总结: | ||||||||
社区(村委会)评语:
签名: 年 月 日 | ||||||||
街道(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由考生本人填写(考生号由我院后续补填),并在报名时交我院报名地点,简历从初中填起;街道(乡镇)意见为是否同意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