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工作的公告
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重庆市教委印发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4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印发的《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20〕74号)精神,为顺利完成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工作(以下简称 “扩招”),现结合学院实际,特此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集中安排在2020年10月14日—26日进行。
(二)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在学院招生就业处(第二教学楼205室)进行。
二、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条件
本次扩招工作只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报考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1.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最终界定):须具有我市户籍(提供本人户口簿),并持有《退出现役证》。
2.下岗失业人员(人力社保部门最终界定):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提供本人户口簿),并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3.农民工(人力社保部门最终界定):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我市户籍(提供本人户口簿);②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
4.高素质农民(农业农村部门最终界定):持有《新型职业农民
5.企业员工(人力社保部门最终界定):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我市户籍(提供本人户口簿);②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
下述考生不得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2020届应届毕业生;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因违反国
(二)注意事项
1.以上人员身份界定有疑问的可咨询相应部门;
2.在渝缴纳基本养老
3.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享受。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费及学制
扩招计划实行总量控制(总计划:435个),根据生源情况在类别、专业间调剂。招生专业、学费及学制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 | 学费(元) | 学制 |
6250/年 | 3年 | |
6250/年 | 3年 | |
6250/年 | 3年 | |
6250/年 | 3年 | |
6250/年 | 3年 | |
6250/年 | 3年 | |
6250/年 | 3年 |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6250/年 | 3年 |
6250/年 | 3年 | |
6250/年 | 3年 | |
6250/年 | 3年 | |
6250/年 | 3年 | |
6250/年 | 3年 | |
6250/年 | 3年 |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8日。
(二)考试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三)考试方式
本次扩招采用“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
五、录取
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化素质
2020年11月26日,考生可登录学院门户网查询考试成绩和最终录取情况。
六、性质及待遇
考生被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后,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七、入学安排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校报到入学,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八、新生体检
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教学方式
扩招录取的考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养。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十、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
十一、监督机制
(一)学院
(二)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23-72806353,72806332。
十二、其他
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2020年11月14日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