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 项目名称 | 奖励资助标准 | 奖励资助对象 |
国家级 奖励资 助政策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年 | 大二及以上年级 成绩特别优秀学生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年 | 大二及以上年级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学生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4300元/年 二等3300元/年 三等2300元/年 |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 |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补助8000元/年。 | 应征入伍义务兵役的高校生 | |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 学费资助最高8000元/年 | 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 退役士兵 | |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 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贷款,最高8000元/年。 |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 | |
国家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 | 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年,贷款期限最高为学制加15年,最长22年;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5年内为偿还本金宽限期。 |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统招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委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助学贷款,专科可贷三年并由国家财政贴息。 | |
重庆市级 奖励资助 政策 | 重庆市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 学费住宿费之和高出8000元部分可以申请补充助学贷,与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 重庆籍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
重庆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 | 由户籍所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补助 学费8000元/年,生活费补助不低于 3300元/年(国家助学金)。 | 通过资格认定的重庆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
校级奖励资助政策 | 学校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 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 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 | 根据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具体予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