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所有照顾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绩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不得累加):1.在2015年1月1日前,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学生运动会(参加片区、单项邀请赛等除外)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健美操9个项目获集体(单项)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或参加以上比赛及项目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报考普通文、理科,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报考艺术、体育类不加分)(2015年1月1日后获得的,不享受加分)。同时拥有多项项目证书、荣誉的,分值不累加。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3.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二)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有关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优先投档,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支持。(三)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艺术、体育类采用全投方式的院校除外)。(四)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五)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者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七)“高职对口类”考生参照执行。体育单招、残疾单招和高职单招按各高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中职直升考生不享受照顾政策。(八)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定向就业招生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采取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经征集志愿后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转为非定向就业计划执行。(九)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市属本科一批高校农村学生招生(地方专项计划)在录取时经征集志愿后还不能完成计划,经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十)对线上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由学校申请,经重庆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三、招生政策和信息公布的途径和方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两个网站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同时,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也将通过其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公布招生政策和信息,有关媒体也会对重庆市的招生政策和信息进行宣传。各高校的招生章程及有关信息在院校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布。■特别提醒:重庆市招生政策和信息的发布以上述两个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入查询界面后输入自己的报名号以及准考证上的密码即可查询自己的军检、公安体能测试合格信息等。按照市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成绩公布时间,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在录取期间,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高校录取最高分和最低分,录取结果及其轨迹等信息。考生在网上查询录取轨迹的说明:1.录取轨迹的公布是在招生院校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录取数据返回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普招录取场,经过一定时间的复核、整理后才能对外公布,同时还要公布院校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等情况。因此,一般情况下,某批次的院校录取轨迹要在本批录取工作开始后的第二天或第三天才能开始陆续查到,直到该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的第二天。2.考生在网上查询到的录取轨迹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没有任何轨迹信息,表明考生成绩未达到院校提档线未出档或档案已到招生院校,学校正在审阅之中,录取工作未结束;二是轨迹表明已经“录取”;三是轨迹表明所报院校已经“退档”,并注明“退档原因”。3.考生录取轨迹的数据信息一般每天更新一次,更新时间一般在每天18:0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