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经学校资格初审、招生学院面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月12日-7月14日,如对以上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反馈。联系电话:本科招生办0596-2520867、2520961、校纪委0596-2591404。
录取考生在入学后须在学信网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如考生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已就业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取消考生第二学士学位录取资格。
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