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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陈婉晴等4名往届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决定

| 来源:阳光学院 2708

为了表彰成绩优异新生,进一步调动广大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创造性,根据《阳光学院2020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阳光 招就〔2020〕 7 号)及《阳光学院2019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阳光 招就〔2019〕 8 号)文件规定,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初审,招就处复核,学校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决定继续发放陈婉晴等4名优秀往届学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现予以表彰

希望获得奖学金的同学戒骄戒躁,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取得更大的进步;同时,号召全体新生以他们为榜样,勤奋学习,学以致用,扎实学好专业知识,开创大学生涯新局面。

附件:往届新生奖学金继续发放获得者名单

附件:

往届新生奖学金继续发放获得者名单

序号

年级

姓名

性别

录取专业

获奖金额

1

2020

陈婉晴

学前教育

柒仟伍佰元整

2

2020

王徐欣

金融学类

柒仟伍佰元整

3

2020

董晨龙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柒仟伍佰元整

7

2019

黄德明

学前教育

柒仟伍佰元整

备注:根据《阳光学院2019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阳光 招就〔2019〕 8 号)以及《阳光学院2020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阳光 招就〔2020〕 7 号)文件规定,除获得单科奖学金外,奖励金额分四年平均发放,第一学年发放四分之一,之后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方可续申请,如个人或团体(团体不超过6人)获得学校认可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综合测评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资格。

阳光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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