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优秀,激励新生入学后继续努力学习,根据《阳光学院2020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阳光 招就〔2020〕 7 号)及《阳光学院2019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阳光 招就〔2019〕 8 号)文件规定,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各学院初审,招就处复核,共有7名往届学生符合新生奖学金继续申请条件,现对陈佳敏等7名获奖往届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止,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和意见,请致电反馈至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或学生工作处,联系方式:0591-83969606、83969124。
往届新生奖学金继续申请获得者名单
序号 | 年级 | 姓名 | 性别 | 录取专业 | 综测排名 |
1 | 2020 | 陈婉晴 | 女 | 学前教育 | 22.88% |
2 | 2020 | 王徐欣 | 女 | 金融学 | 17.10% |
3 | 2020 | 董晨龙 | 男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0.18& |
4 | 2019 | 陈梓琪 | 女 | 金融学类 | 9.72% |
5 | 2019 | 陈佳敏 | 女 | 工商管理类 | 8.50% |
6 | 2019 | 李婉欣 | 女 | 应用心理学 | 4.29% |
7 | 2019 | 黄德明 | 男 | 学前教育 | 退伍入学首次申请 526(文科高考成绩) |
备注:根据《阳光学院2019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阳光招就〔2019〕8号)以及《阳光学院2020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阳光 招就〔2020〕 7 号)文件规定,奖励金额分4年平均发放,第一学年发放7500元,之后前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本学年方可续申请,如个人或团体(团体不超过6人)获得学校认可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综合测评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资格。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