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2〕185号)精神,2019年我省继续实施选拔部分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为做好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对象为省内院校(含在闽部属院校,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类别
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院校以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为主。招生类别共设计算机科学类、
考生只能选择以上20个类别中的1个类别报考,所填报的类别须与本人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其中,报考
三、时间安排
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定于2019年3月23日至24日举行,录取工作安排在2019年8月进行,被录取的考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
四、考试科目
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各类别考试科目均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总分满分600分。其中,公共基础课考2门,每门满分15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
五、录取工作
(一)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牵头组织实施。
(二)录取前,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和
(三)录取时,按考生报考类别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线上生源不足的,经批准,公办本科院校可在该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可在该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且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考生(以下简称“获奖考生”),参加2019年3月23日至24日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录取时,考生按报考招生类别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报考同一招生类别(共20个类别)的获奖考生按国赛一等奖(金奖)、国赛二等奖(银奖)、国赛三等奖(铜奖)、省赛一等奖(金奖)依次排序(按获奖等次排序,不分获奖项目);获奖等次相同时,按3月份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获奖考生在其报考招生类别中的位次。
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将于2019年6月中下旬(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部结束后)进行,具体申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该项招生考试平安顺利。
(三)各招生院校要针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单独编班,并针对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特点等,研究制定专门培养方案,积极探索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
(四)被录取的学生须于2019年秋季入学前取得我省普通高职(专业)毕业证书,并持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报到;否则视同其无专升本入学资格,高校不得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五)有关招生计划安排由我厅另行通知,有关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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