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一、学院全称
二、学院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联榕路9号
三、办学类型、层次
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四、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完成学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学生入读的课程,达到
1.中方证书: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2.澳方证书:澳大利亚墨尔本理
五、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
六、招收男女比例
男女兼招,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七、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19年普通高考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
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仅以
3.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八、组织机构
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2019年招录工作,学院招生留学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
九、录取规则
1.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2.省外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3.降分原则: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十、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学费:各专业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文件(闽价费〔2017〕225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18000元/学年。
2.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每生每年1300元收取(根据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榕价费〔2012〕69号文件)。
3.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
十一、奖、贷、助学办法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优秀综合奖学金等多种奖项,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创新、创业、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学院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特点,特设
学院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提供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400-888-9890
0591-83761931/1932/1934/1936/1930
咨询 Q Q:1692229011
传 真:0591-83761777
监察电话:0591-83761994
十三、本章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