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闽教考〔2016〕5号)文件精神,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职业院校
3.层次:大专
4.学制:三年
5.学院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闽大路8号
6.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条 基本办学条件
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6000人,在编教职工505人,其中专任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院2016年高职招考共有31个专业面向福建招生,总计划162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第四条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高职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办负责,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
(二) 录取条件
凡报考我院面向高中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今年高职招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须达到“保底线”。
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
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职业技能
(三) 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5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我院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第一志愿的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报第一志愿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按照考生本人填报的专业先后顺序,参与录取未满的专业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高中生录取时,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
6.中职生录取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职业技能
我校面向中职生招收的
录取时,面向中职生招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
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
7.所报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有填报愿意调剂志愿的,可综合考虑缺额专业人数择优录取;否则按退档处理。
8.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9.男女比例:不限。
10.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
11.凡填报我院
(1) 身高:女162cm及以上,男172cm及以上;
(2) 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
(3) 牙齿排列整齐、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4) 无纹身、无染发,男生无打耳洞;无明显体味 ;
(5) 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6) 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
(7) 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备注:以上报考条件在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条件不达到者按
第五条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其中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等。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被我院高职招考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间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新生一致。
第六条 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学生按要求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
第七条 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
2.本章程由
3.招生联系办法
学院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闽大路8号
邮政编码:364030
联系电话:0597—2589999(林老师)
0597—2587777(李老师)
0597—2751453(邱老师、传真)
投诉电话:0597—2756318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zs.mxdx.net/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