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高中毕业考生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以下简称“普高考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
学校代码:14331(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1.校 本 部: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嘉祥路801号(邮编362000)
2.永春校区:泉州市永春县城北环路389号(邮编362600)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师范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国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学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注意事项:
1.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
2.
3.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
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政策和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具体工作;校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2.2020年高职分类招考面向普高考生录取实行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同分的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按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照相同录取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4.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5.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6.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的规定外,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
六、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1)大专(普通专业),6000元/生.学年;
(2)大专(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6〕3号文件收取,校本部800元/生.学年,永春校区650元/生.学年。
3.代办费:预收600元,多还少补。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最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为准,退费办法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国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学 校 网 址:http://www.qzygz.net
招生咨询电话:0595-22392291、28852265、23893948(永春校区)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95-22258708(
0595-22391961(初等
0595-28067159(
0595-28980183(外语旅游学院)
电 子 邮 箱:zsb@qzygz.net
招生投诉电话:0595-22387109
九、本章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