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址
百色—校本部: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98号
百色—百东校区: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大道128号
第四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学校
第八条 学校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招生录取现场,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经学校院长办公会、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来源计划按要求报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备案,并按规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是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民族不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学校招收的广西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及高职(专科)普通批次
(二)我校以
(三)
(四)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
1.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2. 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3.
4.报考
5.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若部分专业计划未完成,在征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
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我校
第十八条 民族班专业招生对象为广西区内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条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为了确保每一位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贷等多渠道的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克服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授予。
本科专业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
高职专业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
第二十五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参与任何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百色市城乡路98号
邮编:533000
电话:0776-2853922
传真:0776-2829095
学校网址:http://www.ymun.edu.cn/
学校招生网网址: http://yyzs.ymun.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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