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
一、招生计划
面向广西招生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365人(含北海市合浦县人民政府增加委托培养50人,其中
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
(三)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2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符合报读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学校招生代码:21607)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
1.录取原则。对于投档到我校的
2.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三)签订协议
1.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前须与学校签订《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入学报到时将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交我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自治区教育厅、
2.学校将《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被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查备案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录取考生的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审核,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如复查不合格,我校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作为
四、培养形式和学籍管理
(一)培养形式
公费师范生招生专业学制四年,本科层次。我校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培养目标,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二)学籍管理
按照
五、相关政策
(一)
(二)
(三)
(四)
六、联系方式
(一)学校官网:https://www.bbgu.edu.cn/
(二)招生信息网:https://zsw.bbgu.edu.cn/sy.htm
(三)招生咨询电话:0777-2804188,2804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