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学校坐落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会址、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前身是创办于2004年6月的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2011年4月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广西首家升本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广西唯一独立建制的外语类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立项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设有16个院系,开设有60个本、专科专业(含方向),其中语言类专业13个,全日制在校生33000多人(数据截止2023年9月),是广西外语类专业在校生数最多、语种最多的高校。现有南宁市五合校区和空港校区两个校区,校园总规划占地面积2500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入学申请: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含)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4.身体健康。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生人数依据当年申请及招收情况而定,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
2024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及计划 |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 | 计划 |
欧美语言文化学院 | 050201 | 英语 | 2 |
050204 | 法语 | 2 | |
050205 | 西班牙语 | 2 | |
050261 | 翻译 | 2 | |
050262 | 商务英语 | 2 | |
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 | 050220 | 泰语 | 2 |
050223 | 越南语 | 2 | |
050214 | 柬埔寨语 | 2 | |
050212 | 印度尼西亚语 | 2 | |
050207 | 日语 | 2 | |
文学院 | 050103 | 汉语国际教育 | 2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2 | |
050301 | 新闻学 | 3 |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020302 | 金融工程 | 2 | |
120803T | 跨境电子商务 | 2 | |
工商与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2 | 行政管理 | 2 |
120202 | 市场营销 | 2 |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2 |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2 | |
120902 | 酒店管理 | 2 | |
会计学院 | 120204 | 财务管理 | 2 |
020202 | 税收学 | 2 | |
120207 | 审计学 | 2 | |
信息工程学院 | 080902 | 软件工程 | 2 |
080903 | 网络工程 | 2 | |
教育学院 | 040106 | 学前教育 | 2 |
合计 | 55 | ||
备注: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生人数依据当年申请及招收情况而定,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 |
三、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1日
四、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oni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五、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我校相关部门审核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下载考生信息及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高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六、录取
我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可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七、入学注意事项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
1.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3. 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4.简章内容由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联招办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九、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对港澳台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凡发现徇私舞弊者,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法规政策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大学生服务中心三楼302办公室
邮递区号:530222
电话:0771-4794113、4797229 传真:0771-4797126
招生网址: http://zs.gxufl.com/
电子邮箱:10158291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