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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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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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 号)精神, 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探索培养应用型复合人才,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 号)精神,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2020 年我校开始面向省内外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一、招生计划序号 | 招生专业 | 人数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经济学 | 54 | 2 | 3800 | |
2 | 学前教育 | 53 | 2 | 3800 | |
3 | 小学教育 | 53 | 2 | 3800 | |
4 | 汉语言文学 | 54 | 2 | 3800 | |
5 | 英语 | 53 | 2 | 4300 | |
6 | 新闻学 | 54 | 2 | 3800 | |
7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3 | 2 | 4000 | |
8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4 | 2 | 4400 | |
9 | 通信工程 | 54 | 2 | 6500 | 校企合作 |
10 | 软件工程 | 54 | 2 | 6500 | 校企合作 |
11 | 石油工程 | 54 | 2 | 4400 | |
12 | 城乡规划 | 54 | 2 | 4400 | |
13 | 审计学 | 53 | 2 | 3800 | |
14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3 | 2 | 待定 | 校企合作 |
合计 | 750 | | | |
说明:1、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数据为准; 2、学费如有变化以省发改委最终批复为准;3、各专业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做调整。二、报名条件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2、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4、每名考生最多可报 3 个专业志愿,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三、报名方式登录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网(http://zhaosheng.lzcu.edu.cn/)主页下载《兰州城市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请将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mathdp@qq.com。电子邮件标题为“2020 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文件夹命名:报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称+姓名。(**为申请人姓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四、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 2020 年 8 月 15 日 23:59 分止,逾期不予受理。五、申请材料清单1、《兰州城市学院 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扫描件;2、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标明学习绩点)扫描件;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5、第一学士学位证及本科毕业证扫描件(尚未发放者须上传从学信网上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本科阶段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有相关成绩排名、研究成果、奖学金、竞赛获奖、荣誉称号及学生干部等经历, 需有效佐证材料扫描件)。六、选拔与录取(一)选拔方式采用材料评审和学习绩点排序相结合的方式。(二)选拔程序1、材料评审。各专业考核小组遵循“志愿优先,综合评价” 的原则,负责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审,按照招生计划的 105%确定评审合格考生名单。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可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择优遴选,确定合格考生名单。2、绩点排序。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对评审合格考生按第一学士学位学习绩点进行排序。(三)录取办法1、分专业按照学习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2、拟录取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审定无异议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招生办公室发放录取通知书。七、报到及其他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 2020 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2、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按本科生管理权限进行。各专业若实际录取人数不足单独编班学校将在学校相同专业的班级中进行插班教学。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5、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6、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八、联系方式咨询部门: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5108903联系邮箱: mathdp@qq.com九、附则本简章由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件:《兰州城市学院 2020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2020 年 7 月 27日兰州城市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