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2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5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是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 本科专业名称 | 接收高职(专科)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1 | 语文教育、汉语、 | 3 | 4200 | 师范类 | |
2 | 3 | 4200 | 师范类 | ||
3 | 8 | 4600 |
| ||
4 | 10 | 4600 | |||
5 | 5 | 4600 | |||
6 | 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 | 5 | 4600 | ||
7 | 5 | 4600 | |||
8 | 8 | 4200 | 师范类 | ||
9 | 3 | 11000 | 师范类 | ||
合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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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上级部门下文为准;学费仅供参考,我校执行广西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本科生按照实际修读学分收费。
三、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录取后或在校期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直接选拔升本资格的,须向所在学校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2.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
3.学历要求。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3年应届毕业)。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层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22年已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
四、招生方式
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由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统称为综合考查),并且要根据招生计划和《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要求填报我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我校依据综合考查结果、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规定的综合考查申报时间内向我校申报综合考查,由我校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五、招生工作流程
(一)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综合考查申报。
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54号)文件执行。
(二)进行综合考查。
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于2023年5月7日15:00开始组织向我校申报的考生在我校线下进行综合考查,综合考查满分分值为150分,具体综合考查考场安排等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除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外(此类考生按综合考查满分计),其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并取得成绩。5月20日前,我校将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包括荣立三等功及以上按满分计的考生成绩)上传至“广西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统”。
5月21日,考生可登录“广西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三)考生填报志愿。
5月22日10:00至24日12:00,考生登录“广西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统”填报志愿。
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院校”组合的志愿,填报的志愿必须是本人申报并参加综合考查取得成绩(含荣立三等功及以上按满分计的考生成绩)的“专业+院校”组合,否则无法填报。投档录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资格。。
(四)投档录取
5月25日至26日,广西招生考试院通过“广西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投档录取。投档时按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对已填报志愿的考生档案进行投放,我校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不进行志愿征集。录取结束后,我校于5月30日前在本校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
5月29日,考生可登录“广西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管理系统” 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备注:上述时间若有调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知为准。
(五)录取原则
我校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有关政策,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已填报我校志愿且有对应专业综合考查成绩的考生,一志愿投档后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已录满的专业因综合考查成绩较低未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未录满的专业按照上述录取原则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四志愿仍未录满的专业不再志愿征集。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时,根据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优异者,优先录取。
在综合考查时存在舞弊、作弊等违纪、违规情形的不录取。
六、入学及在校期间的管理
(一)新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有关部门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对新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三)新生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校设有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奖学金项目,开设勤工助学活动,入学后根据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参评。
(四)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我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我校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学校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属于普通高校专升本的范畴,考生专升本后接受全日制脱产教育,录取入学后必须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按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六)严禁学生在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到入学报到注册前以任何理由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七)入学后在
七、其他
(一)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入学时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将严格按照有关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7870645、0771-7870987
联系人:邓老师、韦老师
电子邮箱:gxms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xnun.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gxnun.edu.cn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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