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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 来源: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1274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创建于1939年,位于通往东盟最便捷的陆路通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7号)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和培养工作。

一、 招生专业、人数及预缴学费

招生专业

学制(年)

授予学位门类

计划招生人数

总学分

收费标准(元/学分)

学分制收费总额(元/生)

汉语言文学

2

文学

120

60

121

7260

英语

2

文学

80

60

121

7260

数学与应用数学

2

理学

80

60

121

7260

财务管理

2

管理学

115

60

121

7260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标准按实际入住的宿舍收费标准收取。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2021年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证书),以及2020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生均可申请。

(二)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四)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30日至7月6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报名材料以“第二学士学位+拟报考专业名称+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到gxmsyzsb@163.com邮箱,招生办在接到邮件24小时内会确认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及时与招生办联系。

(三)报名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

2.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

3.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 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5. 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

6.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以上材料要求扫描清晰,彩色,并统一打包以“第二学士学位+拟报考专业名称+姓名”命名,大小在50M以内,未按要求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和相关事宜。

五、录取办法

(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在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成绩择优录取。

(二)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不进行专业面试,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录取。

(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按如下原则录取:

1.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毕业生:我校毕业生依据“成绩优先”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按照报名学生所填报的专业,依据报名学生本科毕业成绩单(由教务处学籍科提供)上的“平均分”进行比较,分数高者位次列前,优先录取。若拟录取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考生且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由二级学院组织同分考生面试,面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 校外考生:校外考生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对初审通过考生进行线上面试选拔,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专业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面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面试内容由二级学院确定。面试时间及形式等将由各学院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学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关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网。

3. 若同一专业既有本校考生又有校外考生,且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该专业本校报名人数、校外考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作为录取人数比例,最终确定该本校、校外考生分别录取人数(四舍五入)。

(四)拟录取名单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录取。

六、入学

(一)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二)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 本人签字确认的《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申请表》(附件1)原件。

2. 《录取通知书》原件。

3.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 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 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

其中《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需交到报到点,由学校留存。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八、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九、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71-7870718、7870645

招生咨询邮箱:gxmsyzsb@163.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gxnun.edu.cn

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邮编532200)

附件:

1.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申请表

2.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信息汇总表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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