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3年地方
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3〕2号)精神,为做好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面向广西招收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426名,其中小学教育专业115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20名、英语专业53名、物理学专业39名、音乐学专业47名、美术学专业52名。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下表(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考生填报志愿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表1:小学教育专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定向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 县(市、区) | 文史类 | 理工类 |
小学教育 | 三江县 | 23 | 22 |
桂平市 | 25 | 25 | |
忻城县 | 10 | 10 |
表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定向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 县(市、区) | 理工类 | 县(市、区) | 理工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融水县 | 2 | 龙胜县 | 2 |
三江县 | 15 | 兴安县 | 5 | |
阳朔县 | 5 | 平乐县 | 3 | |
恭城县 | 10 | 钦北区 | 10 | |
荔浦市 | 8 | 覃塘区 | 10 | |
全州县 | 8 | 兴宾区 | 8 | |
永福县 | 10 | 象州县 | 10 | |
临桂区 | 5 | 忻城县 | 5 | |
灵川县 | 3 | 凭祥市 | 1 |
表3:英语专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定向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 县(市、区) | 文史类 | 县(市、区) | 文史类 |
英语 | 上林县 | 3 | 田东县 | 4 |
马山县 | 7 | 平果市 | 2 | |
横州市 | 3 | 靖西市 | 2 | |
融水县 | 2 | 凌云县 | 2 | |
田阳区 | 20 | 隆林县 | 8 |
表4:物理学专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定向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 县(市、区) | 理工类 | 县(市、区) | 理工类 |
物理学 | 岑溪市 | 4 | 昭平县 | 4 |
藤县 | 4 | 兴宾区 | 8 | |
苍梧县 | 2 | 象州县 | 8 | |
钟山县 | 7 | 武宣县 | 2 |
表5:音乐学专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定向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 县(市、区) | 艺术文史类 | 县(市、区) | 艺术文史类 |
音乐学 | 融水县 | 2 | 北流市 | 3 |
三江县 | 3 | 陆川县 | 10 | |
阳朔县 | 2 | 博白县 | 20 | |
灵川县 | 2 | 忻城县 | 3 | |
龙胜县 | 2 |
表6:美术学专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定向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 县(市、区) | 艺术文史类 | 县(市、区) | 艺术文史类 |
美术学 | 横州市 | 5 | 灵川县 | 2 |
宾阳县 | 5 | 龙胜县 | 2 | |
融水县 | 1 | 兴安县 | 4 | |
三江县 | 3 | 陆川县 | 10 | |
阳朔县 | 2 | 博白县 | 10 | |
恭城县 | 1 | 兴业县 | 2 | |
荔浦市 | 5 |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协议县(市、区)安排,到定向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体检结果合格。
(三)考生应参加我区2023年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3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报考音乐、美术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成绩均达到2023年相应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符合报读条件的考生,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
2.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填报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学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名单,学校按照计划数1:1.5的比例,组织考生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等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网站另行公布。面试结束后,学校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录取
1.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高考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表等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音乐学、美术学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文化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文化总分(含加分)相同的,依次比较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表等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四)签订协议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印制。
2.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将《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办。
(五)复查备案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录取考生的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审核,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如复查不合格,学校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
四、培养形式和学籍管理
(一)培养形式。我校2023年定向师范生培养层次均为本科,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学制为4年。
(二)学籍管理。定向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一)招生办咨询电话:
0772-6620895,6620896;
(二)招生信息网:
https://zsw.gxstnu.edu.cn/;
(三)招生办信箱:
gxkjsfxyzsb@163.com
七、其它
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请查阅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本简章由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