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办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37号)文件精神,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注销考生电子档案。为了确保录取新生在教育部新生注册平台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2023年普高录取新生(含普通专升本、全国联招)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9日上午12点前致电我办,联系电话:020-86914402/86929603。
附件:广州工商学院2023年录取新生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名单
招生就业办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