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成人教育、职工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学院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管理。
学院全称: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2628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邮编362000)
院校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的专业计划均经省教育厅审批,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在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资讯、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其它招生宣传资料均有公布。
招生对象:2022年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班学生、2022届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考生、技工学校或同等学力人员。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肢体残疾,色盲、色弱、听觉等不合格者建议谨慎报考电力相关专业,可能影响在电力等特种工种就业。
三、录取原则
1.录取执行福建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录取规则:
(1)2022年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线上投档录取。
(2)所有专业均按教育厅要求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成绩应达到省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3)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严格按照教育厅公布的高职分类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资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5.我院部分专业采取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公布专业分流办法,学生在第一学期后按分流办法进行专业选择,第二学期开始按分流后专业学习。
四、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 356号)文核定,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 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