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分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分院、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分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分院、法学分院、艺术分院、旅游管理学院13个教学分院。学校的办学定位是: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根边疆办好新时代高水平师范大学,着眼于到2025年把我校建设成为一所办学特色鲜明,教师教育优势突出,部分优势特色学科区内领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强劲,在区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师范大学。学校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同时开设了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非教师教育类专业,现有49个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农学和经济学10个学科门类,其中应用物理学(凝聚态物理)专业被列入本科一批次招生;拥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法学、教育学、化学、生物学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63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55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54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2.81%,其中博士学位教师106人,在读博士107人, 学校凝聚态物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基础数学、有机化学、植物学等5个学科获得“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团队岗位,聘任24名天山学者,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4134人,其中本科生12868人,专科生657人;硕士研究生609人;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市)招生,同时常年招收研究生。
学校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校党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伊犁师范大学第一次教代会精神,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引领诸方面有着独特的区域影响力,成立了“一带一路”发展研究院;与南京大学共建的“凝聚态相变与微结构实验室”被评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新疆碳化硅复合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光学、凝聚态物理学等与相关单位合作建成4个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天然产物化学与应用重点实验室”被评为自治区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重点实验室;应用物理、应用化学、生物科学为自治区重点专业;物理学入选自治区“十三五”高原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入选自治区“十三五”特别扶持学科;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与应用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生物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定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物理学、近世代数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学校已建成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有8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8位自治区级青年教学能手, 自治区教学团队2个。学校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学者专家十余人。
学校坐落于素有“塞外江南”美誉的新疆伊犁,校区占地面积1870.3亩,校办农场2000亩,校园绿化面积达60%以上,三季有花、四季见绿,环境优美、景色怡人,素以花园式学校享誉疆内外。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807.41万元。图书馆总面积14829平方米,拥有各类适用图书133.054万册(含电子图书43.83万册),拥有一批现代化的教学、科研和训练场馆设施;并建成了集教学、科研、管理为一体的现代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学校大力坚持“育人为本、以德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进入了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新阶段,学校各项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本科专业一览表
序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位授予门类 | 修业年限 | 就读校区 | 学费 | 优惠政策 | 备注 |
1 | 法学学院 | 法学 | 兼招 | 法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非师范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 | 法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两者皆可 |
3 | 教育科学学院 | 学前教育 | 兼招 | 教育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师范 |
4 | 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文科方向) | 文科 | 教育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师范 |
5 | 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理科方向) | 理科 | 教育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师范 |
6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技术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师范 |
7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体育类 | 教育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300 |
| 师范 |
8 | 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体育类 | 教育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300 |
| 非师范 |
9 | 中国语言学院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 | 兼招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0 |
|
|
10 | 中国语言学院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 | 兼招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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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国语言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非师范 |
12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汉语言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师范 |
13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兼招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800 |
| 两者皆可 |
14 | 外国语学院 | 俄语 | 兼招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800 |
| 非师范 |
15 | 中国语言学院 | 广播电视学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16 | 中国语言学院 | 新闻学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非师范 |
17 | 中国语言学院 | 历史学 | 文科 | 历史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师范 |
18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师范 |
19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20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化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师范 |
21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应用化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22 | 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 | 地理科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两者皆可 |
23 | 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两者皆可 |
24 | 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 | 生物工程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2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师范 |
26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应用统计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27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28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29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0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两者皆可 |
31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2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环境科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3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材料化学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4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科 | 管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5 | 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 | 旅游管理 | 兼招 | 管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6 | 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非师范 |
37 | 艺术学院 | 音乐学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师范 |
38 | 艺术学院 | 美术学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两者皆可 |
39 | 艺术学院 | 绘画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两者皆可 |
40 | 艺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非师范 |
41 | 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非师范 |
42 | 艺术学院 | 舞蹈学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师范 |
43 | 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 | 植物保护 | 理科 | 农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44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土木工程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45 | 法学学院 | 贸易经济 | 理科 | 经济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46 | 法学学院 | 会计学 | 理科 | 管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47 | 中国语言学院(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师范 |
48 | 中国语言学院(人文学院) | 秘书学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非师范 |
49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统计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50 | 教育科学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兼招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师范 |
三、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招生专业与招生人数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发布在每年的《招生与考试》上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实行按平行志愿录取。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平行志愿不满,方接受征集志愿的考生。
3.体育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进行。
4.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还须获得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舞蹈学、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术科考试(校考或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比例(6∶4)折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绘画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术科考试成绩(统考)排序,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科专业文化课过线,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英语专业普通类(汉语言)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0分,单列类(民考汉)考生英语单科成绩≧85分;
6.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普通类(汉语言)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5分,单列类(民考汉)考生数学单科成绩≧50分、双语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民语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数学教育专业(专科)普通类(汉语言)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单列类(民考汉)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双语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应用统计学专业普通类(汉语言)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0分。
7.小学教育(培养方向为理科方向)普通类(汉语言)考生数学单科成绩须≧45分,单列类(民考汉)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双语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
8.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除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为“大学俄语”外,其余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9.区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10.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11.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最新规定政策执行。
12.民语类的考生进校后须进行一年预科,双语类考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组织的汉语水平测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升入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实行一年预科。
13.伊犁师范大学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的应用物理学专业,在本科一批次中录取,学生在伊犁师范大学就读,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学籍注册,期间南京大学选派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大学统筹安排,优秀学生可前往南京大学插班学习。毕业和学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大学和南京大学对学生共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学生,学校在学信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为与南京大学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考核通过”,对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大学有关规定办理。
14.直升本的录取按照《伊犁师范大学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进行。
五、奖助学措施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
4.新疆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5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四等1000元/人·年。
5.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年。
6.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7.生源地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8.中国建设银行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
9.学院通过多方努力获得社会、团体资助金对努力完成学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其中中国教育发展基金:3000元/人·年;中国扶贫基金:2000元/人·年。
六、收费标准: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9-8137391
电子信箱:ylsdzs@sohu.com
邮编:8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