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省内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2〕11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专升本”招生计划按不少于各本科院校2012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制定,由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联合下发。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我省高职(专科)教育的2012届毕业生,思想品德良好,无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
4 月25日 — 4月30日 。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毕业院校报名,高职(专科)院校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必须在本校进行公示七天以上。高职(专科)院校负责指导考生填写(涂)考生机读报名卡,并组织考生到市(州)招生办进行报名摄像。考生所填写(涂)的各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对其负责。各市(州)招生机构于 5月5日前 向省招生考试院监察室和信息处报送录入的考生信息光盘。
报名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准的标准执行,由高职(专科)院校收缴后交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三、志愿填报
报考“专升本”的学生,在报名时,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1个专业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及院校调剂(注意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切勿填错)。
四、命题、考试和评卷
(一)命题工作
“专升本”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类。文史类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理工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可以任选一类科目组考试。大学语文、数学、英语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命题和制卷,专业课由招生院校组织命题和制卷。 5月 10日前 ,招生院校要在本校网站上向考生公布专业课的考试科目。
“专升本”统一考试科目参考资料:1.英语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立体化系列教材、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世纪高职高专英语》,不考听力;2.语文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文》(徐中玉主编);3.数学以各校所用教材为参考,考试范围为“一元函数微积分”。
(二)考试、评卷工作
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
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6 月7日 | 9:00--11:30 | 大学语文 |
9:00--11:00 | 高等数学 | |
15:00--17:00 | 英语 |
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依据省考试院公布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组织考试,考试时监考人员要查对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考试时间为 7月 5日 ,评卷工作应在 7月 10日 前完成,并于 7月 12日 前将专业考试成绩数据光盘(见附件4)上报省考试院监察室和信息处。
命题和评卷工作都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参加命题和评卷工作。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省考试院按文化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底分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考生第二志愿投档,生源仍不足时,进行调剂投档。在同等条件下,省级或院校级三好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党员、在校期间曾获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以优先录取。
(二)为确保考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在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不变的原则下,招生院校或专业可进行适当调整。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为确保“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招生院校和推荐院校要成立由分管招生或教学的校(院)长任组长,教务、学生、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本校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课命题、制卷、考试、体检、录取等工作。各项具体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各招生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必须认真执行招生政策,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要增强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严防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对在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报名号、准考证号的编排
2、2012年“专升本”院校代码表(毕业院校和招生院校)
3、地区代码
4、贵州省2012年“专升本”专业课考试成绩上报表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专升本 招生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计财处,职成处,高教处,学生处。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12 年4 月9 日 印发
共印10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