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
三、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
部标代码:11837
办学性质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和学制:本科(4年) 高职(3年)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
邮编:541006
四、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国
1.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顺序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如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生源已录取满额,再按其填报的第二专业录取,依次类推。如果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均已录取满额,学校则参考考生“是否服从调剂”栏中选项,若考生填报“服从调剂”,则学校将根据实际录取情况调剂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进行录取,若考生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3.艺术类(
(1)进档考生生源所在地有艺体类综合成绩评定的,学校将按照艺体类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遇投档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艺术、体育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体育联考成绩如再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2)进档考生生源所在地无艺体类综合成绩评定的,学校将按照艺术、体育联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遇艺术、体育联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总分成绩如再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在录取过程中,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含艺术、
五、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
1.本科专业录取要求
(1)
(2)学校与EHL
(3)
2.高职专业录取要求
(1)
(2)
(3)
六、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的外语学习,学校只提供
七、颁发学历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备案的普通高等
八、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九、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分别采取“奖、勤、助、补、贷”等各种政策和措施,以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请登陆学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制度”板块查询。
十、收费标准
学校从2020年秋季起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学年预收学生学费。学分制收费换算为学年制收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及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150-4597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0894-11978元/生·学年,高职学费标准为5496-10982元/生·学年。
2.
3.
4.住宿费标准为1050-2500元/生·学年。以上各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际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及其它注意事项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不受理考生的退档申请,录取进度和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公布在招生办公室网站,录取通知书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今年需现场咨询的考生及家长请先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2023年3月至9月,招生办公室将开通电话咨询、网络在线咨询。考生在填报志愿之前及填报志愿之后,均可通过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校网站进行详细咨询。
现场咨询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旅正楼1楼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自桂林火车站、汽车站乘坐5路公交车至“旅院路口”站下,可直达校园。录取工作开始之后,学校只接受电话和网络咨询。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773)3690077、(0773)3690177、(0773)3690122 (0773)3690133、(0773)3690144
投诉电话:(0773)3691088
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gs.gltu.edu.cn
在线咨询QQ群:348106379 280195573
十二、附则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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