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乡村小学全科型
一、调剂原则
按“志愿优先、设岗县区生源地优先、成绩优先”的三优先原则进行调剂,并签订三方协议。
二、调剂程序
1.设岗县区需求计划与本县区录取生源数量一致时,该县区考生直接签订协议,不再调剂。
2.设岗县区需求计划与本县区录取生源数量不一致,且本县区录取生源少于岗位需求计划时,该县区生源直接签订协议,不再调剂。
3.设岗县区需求计划与本县区录取生源数量不一致,且本县区录取生源数量大于岗位需求计划时,对该县区内考生折算成绩排序,优先满足排名靠前考生本县区志愿或录取生源少于岗位需求计划的县区志愿。对不能满足志愿的考生,列入待调剂考生。
4.非设岗县区生源地考生直接列入待调剂考生。
5.公布各县区岗位缺口情况,对所有待调剂考生按折算成绩排序,调剂考生按排序名次先后选择县区岗位。
6.协议签订后,原则上不再做变更。
三、成绩折算办法
将当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做为基础分,折算成绩=100-(基础分-考生投档成绩)。折算成绩相同时,依次统一参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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