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学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校际联考将于2023年2月11日和2月12日举行,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考试平稳有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考生健康考试要求公布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2023年2月4日8:00至2月10日17:00,已缴费考生可登录河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河北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管理系统”(https://zhaoban.hbu.cn/ysxk/)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请考生务必注意:缴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不予退费。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一)书法学
1. 测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上午9:00—12:00
2. 测试地点: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
1. 测试时间:2023年2月12日上午9:00—12:00
2. 测试地点: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注意:请考生务必按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考区,陪考人员及车辆不允许入内。
三、健康考试须知
(一)做好考前健康监测
考生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自我防护,考前7天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考前三日内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异常的考生须向我校报备并提交相关证明,经确认后,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考试当天学校对已报备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异常的考生进行核实并处理。
1.报备方法:考生须在考前三日内(书法学考生:2月8日-2月10日15:00前;戏剧与影视学类考生:2月9日-2月11日15:00前,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发送邮件至hbsyk2023@163.com,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说明邮件发送成功,如未收到自动回复请检查原因并重新发送。
2.邮件标题:测试专业名称(书法学/戏剧与影视学类)+考生姓名+14位高考考生号+“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情况说明” [示例:书法学张某2313**********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情况说明]。
3.邮件内容
①填写附件1表格《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异常具体情况说明》(注意写明本人姓名、性别、高考考生号、准考证号、测试专业名称(书法学/戏剧与影视学类)、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异常具体情况、原考试地点、本人联系电话)。
②以附件形式上传核酸检测报告照片(检测报告、健康码打印页面均可)或抗原自测结果照片,照片上须含本人姓名,高考考生号信息。
4.注意事项
(1)发送邮件时注意网络和浏览器是否正常,遵守邮件发送规则,确保邮件发送成功。该邮箱仅接收本次考试抗原自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情况说明,其他内容均视为垃圾邮件。
(2)为保证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考前健康监测结果异常考生的考试地点将由河北大学通过邮箱回复,请考生关注邮箱。已报异常的考生检测结果如有变化,请最晚于考前一天(书法学2月10日下午15点前;戏剧与影视学类2月11日下午15点前)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报告我校。
(3)保持所填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以备特殊情况联络。
(4)确保提交的核酸检测报告或抗原自测结果为本人真实情况,因虚报、隐瞒、未及时准确报备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期间健康管理要求
1. 考生持纸质版《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2)进校。抗原或核酸结果异常的考生还需携带《抗原或核酸结果异常考生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___专业考试承诺书》(附件3)于7:10前到达考点,通过特殊通道进入考点考试。
2. 仅允许考生本人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3. 进校后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及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其中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但在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
4. 考前健康监测正常的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试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
2. 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 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4.除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手表等计时设备、各种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自备纸张等)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无线耳机及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
5. 开考前1小时考生开始入场,正式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允许提前退场。
6. 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
7. 考场内钟表的显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8.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题、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题、答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或监考员。
9.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不得对试题、答卷、草稿纸内容拍照或以其他方式存储、传播,否则按违规处理。待监考员收齐答卷、试题、草稿纸后,方可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如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触犯我国《教育法》,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在2023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校际联考,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学校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