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艺术类考试成绩以网上公布数据信息为准,不在发放纸质考试合格证书。 2.凡对本人考试分数等有异议的,请于4月20号前将本人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传真号:6030429 我们将在协同纪检部门共同核实后给予回复。 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