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名称:
二、学校代码:11629
三、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
八、学校基本情况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
1.学校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3.执行国
4.录取时,按照各省的投档规则,调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120%;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规则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5.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该省市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进行录取。
6.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7.在江苏省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及“分数优先”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
8.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但本人同意调剂专业的考生,在未录满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且本人不同意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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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本科学费执行学分制收费,采用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的方式收取。
住宿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或800元两个标准,住宿费分学年于每学年年初缴纳。
十一、其他
1.为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增加学生的专业选择机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在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类招生,各类所包含的专业个数及名称,在招生计划中一并公布;新生入学前两年按专业类培养,两年以后再按学校规定的条件分专业并按专业培养。
2.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和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详细情况请点击学校网站:http://www.nciae.edu.cn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065000
咨询电话:0316—2083179
传 真:0316—2083179
E-mail:htzhs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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