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4月,经河北省政府批准,
一、专业介绍
二、招生项目及学费标准
(一)招生项目
1.
(1)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田径(径赛)、田径(田赛)、足球(十一人制,含守门员)、篮球(五人制、三人制)、排球(含自由人)、跆拳道、棒球、乒乓球、网球、举重、柔道、高尔夫球、技巧。
(2)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垒球、羽毛球、橄榄球(七人制、十五人制)、射击。
(3)以下项目主要招收河北省现役运动员: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冰壶、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
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空手道、跳水、射箭、赛艇、皮划艇静水、冲浪、拳击、体操、围棋、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BMX小轮车。
2.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中国式摔跤。
(二)学费标准
三、招生计划
(一)
1.
2.
注:以上计划数为拟招生计划数,正式计划数以河北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批复的最终结果为准。
(二)各运动项目具体招生计划将于2月下旬在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指定项目的国家二级(含)运动员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冬季项目证书审批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证书审批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三)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
五、报名
(一)报名程序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
(二)注册、报名时间
考生规定时间内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冬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冬季项目报名、招生相关要求详见
夏季项目(含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三)考试缴费
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各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1)、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六、考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
2.考试时间:
| 时间 | 上午9:00—10:30 | 下午14:00—15:30 |
| 2024年3月30日 | 语文 | 数学 |
| 2024年3月31日 | 政治 | |
(二)体育专项考试
1.考试科目: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及报名系统中确定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目报名及考试。
2.考试安排: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
考生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或组考院校官网,查询体育专项考试具体安排、考生须知等信息,按要求参加体育专项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体育专项考试前,考生要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录取办法
(一)学院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
(二)2024年5月26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学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对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分相同,依次比较体育专项、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五)学院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
(六)
(七)对于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达到免试条件的运动员,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录取。
(八)考生若已报名
八、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学院对2024年
九、复查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经查实,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十、招生监督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十公开”的要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
十一、特别声明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规定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院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从未以学院、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
十二、其他事项
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
十三、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学府路82号
邮政编码:050041
咨询电话:0311-8984918885337585(传真)
2024年1月
附件1:反兴奋剂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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